送药上门 送医到家 湖南保障农村地区群众就医需求******
针对农村地区重点人群的健康服务,湖南怀化加大基层医疗机构药品和抗原检测试剂盒储备供应,同时增加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力,由医联体、县域内医共体牵头医院派出医师下沉到基层,加强家庭医生与老年人联系,确保有需求时能够及时就医。
在湖南怀化溆浦县卢峰镇岩湾村,镇卫生院和村医务室的医务人员,对村里高龄合并基础性疾病等重点人群进行摸排。村民舒叶青的父亲今年80岁,因患有脑出血导致偏瘫,常年卧病在床,医务人员在送去医用口罩、酒精等物资后,并对其进行了初步的健康检查。
湖南怀化溆浦县依托县域医共体和家庭医生,把医疗资源下沉到村级,加强发热、止咳、解痛类药品储备,适应农村群众用药需求。同时对农村地区老年人等重点人群进行重点观察,一旦发生感染,则由乡村医疗卫生机构及时指导抗原检测和居家治疗观察,必要时指导协助转诊。
在湖南邵阳隆回县小沙江镇花龙村,家庭医生对该村基础性疾病的老年人、孕产妇和留守儿童家庭开展上门健康检测。为解决村民的健康需求,小沙江镇在每个村都成立了1名临床医生、1名村医和1名护士组成的家庭医生团队,在为签约村民提供日常医疗服务同时,第一时间对辖区内感染新冠病毒的患者开展健康评估,按照实际情况进行分类转诊。
(总台记者 王延均)
人脸信息属于刑法规定的公民个人信息******
最高人民法院近日发布第35批共4件指导性案例,均为公民个人信息保护刑事案例。该批案例分别涉及人脸识别信息、居民身份证信息、微信等社交媒体账号、手机验证码等刑法保护的公民个人信息范围、性质,对于明确类案裁判规则,依法保护公民个人信息具有重要指导意义。
指导性案例192号李开祥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明确了使用人脸识别技术处理的人脸信息以及基于人脸识别技术生成的人脸信息均具有高度的可识别性,能够单独或者与其他信息结合识别特定自然人身份或者反映特定自然人活动情况,属于刑法规定的公民个人信息。窃取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获取上述人脸识别信息,情节严重的,应依照《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条第一款第四项等规定定罪处罚。
指导性案例193号闻巍等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明确了居民身份证信息包含自然人姓名、人脸识别信息、身份号码、户籍地址等多种个人信息,属于《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条第一款规定的“其他可能影响人身、财产安全的公民个人信息”。
指导性案例194号熊昌恒等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明确了违反国家有关规定,购买微信等社交媒体账号后,非法制作带有公民个人信息的社交媒体账号出售、提供给他人,情节严重的,属于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一第一款规定的“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向他人出售或者提供公民个人信息”行为,构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该案例还明确未经公民本人同意或具有法律授权等个人信息保护法规定的理由,通过购买、收受、交换等方式获取在一定范围内已公开的公民个人信息进行非法利用,改变了公民公开个人信息的范围、目的和用途,不属于法律规定的合理处理,属于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一第三款规定的“以其他方法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行为,情节严重的,构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
指导性案例195号罗文君、瞿小珍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明确了服务提供者专门发给特定手机号码的数字、字母等单独或者其组合构成的验证码具有独特性、隐秘性,能够单独或者与其他信息结合识别特定自然人身份或者反映特定自然人活动情况的,属于刑法规定的公民个人信息。
(法治日报记者 张晨)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